午门囧事第四章 肉乾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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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四章  肉乾坤(本章免费)

    穿来古代这么久,顾清乔有一个不能说的秘密。

    她在尚书府后的茅山里,偷偷藏了一个人。

    每逢月初九,她都会给这个人送些东西。

    这天又是约定日,她抗上一个硕大的麻布袋朝山中爬去。

    七绕八拐,左旋右绕,呼呼,走的气喘吁吁。

    好不容易摸到洞口,她怒了,凌空一脚朝大门踢去:“奶奶个熊,还不出来接你大爷!”

    洞中静默片刻,“啪!”

    一道碧绿的闪电探出,飞快给了她一个耳刮子。

    “呜呜。”她疼的眼泪都出来了,即刻改口,“大爷饶命。”

    进了洞,只见罪魁祸首正懒洋洋躺在石床上,手中青蔓扭动,如同蛇一般柔软。

    “你恶不恶心?”

    她白他一眼,同时将麻袋一股脑儿甩到地上。

    哗啦啦,东西全数洒出来,都是些动物尸体——鸡,鸭,鹅,还有不知名的鸟儿。

    纵使已经看过太多太多次,她还是有点脸色发青。

    “哟——明知可怕还偏要给我送来,虚情假意的,岂不更恶心?”

    那人朝\无\错\小说 .().C<她一笑,****旖旎,脉脉含情。

    “少来——”她刚吃了亏,正是火在心头,“要不是有我给你送这些污秽物,如今你能好好站在这里?”

    对面人迅速敛去笑容。

    洞中寒风飕飕,气温降至冰点。

    “呜呜。”心中叹气,她只好继续抹泪,“……大爷再饶小乔这一回。”

    “统统捡起来。”

    那人冷着芙蓉脸,下巴高扬宛如骄傲的孔雀。

    他从来不在人前低头。

    这个规矩,三年前她就知道了。

    矫情,顾清乔在心中埋怨一句,认命地蹲下身子伸出胳膊——

    啪!

    手掌忽然被人踩住了。

    又来?

    她翻个白眼,没吭声,动了动关节试图将手抽出来。

    可那脚仿佛在她手背上扎了根,不管怎么挪,就是不肯松开。

    圈圈你个叉叉。

    她心一急,暗暗使了蛮劲儿。

    嘶。

    那只脚依旧是纹丝不动,她的手心却已然脱掉一层皮,火辣辣的疼。

    “陆子筝!”

    这下她真火大了,抬起脸狠狠瞪他,“姑奶奶手废了,你也别想再吃到脖子!”

    “无妨。”那人笑容更盛,艳如春桃,“吃不到鸡鸭脖子,吃人的我更喜欢。”

    谈笑风声间,脚下未松半分。

    “你这不人不妖的男孔雀——”顾清乔气得破口大骂,“我诅咒你将来生女儿没屁眼生儿子没小鸡鸡全家通通活不过三十岁,当初老娘瞎了眼才会救你……啊!”

    手上一轻,她被人连根拔起,狠狠钳住了下巴。

    对面人静静看他,瞳孔宛如一汪幽暗的潭,让人不知不觉沦陷。

    “……跟你说过多少此了,不许骂我‘不人不妖’,嗯?”

    他的声音如此温柔,却让她全身的汗毛都倒竖起来。

    “呜呜。”她赶紧支吾两下以示投降,生怕他真会扑过来咬自己的脖子。

    陆子筝瞄到她已然嫣红一片的掌心,几不可闻叹口气,将她松开。

    “不过玩玩而已,做什么这么认真?”

    他瞪她,语带三分嗔怪。

    有这样玩的么?顾清乔觉得无奈,不过却不敢造次,只得唯唯诺诺点头:“争取下次马虎一点。”

    从山中脱险归来,顾清乔只觉得全身的皮都被扒掉了一层。

    那陆子筝向来喜欢玩折磨她的游戏,三年间里乐此不疲,且每次都要见了血才肯罢休。

    简直怪胎。

    她叹口气,不知自己前世是不是做了什么孽,今生才会被他这样作弄。

    他们的相遇,说来本也是段传奇——三年前她在花园里捡到重伤的他,本想弃尸荒野,不料却被他紧紧抓住了脚踝不肯放开。一时心软,她偷偷将他藏到茅山里,谁知从此就被吃的死死的,还被迫做了恶魔的丫环。

    不过陆子筝的病倒真是奇怪的很,必须要吃一定数量的生脖子才能治好。刚开始他提出说要吃人脖子,吓的清乔差点没从山上滚下来。最后俩人终于达成协议——顾清乔每月给他提供足够数量的动物脖子,而陆子筝则乖乖呆在山洞里,不去祸害人间。

    呜呜,像我这般勇于牺牲小我而完成大我的奇女子,实在是太难得了!

    每每思及此事,她都不由得为自己掬上一把敬佩的泪。

    回到尚书府,冬喜说有贵客已等候多时,她推门一看,原来是段玉。

    “你来做什么?”

    她对段玉一向没什么好气——不过是纯洁的合作关系,何必虚情假意?恐怕在他心中,她的身价还比不上一碗红烧肉呢!

    段玉却似乎心情正好,一脸笑意盈盈:“今晚京城灯会,我专程来带你去玩——怎么,原来你不稀罕?”

    “……有没有好吃的?”她微微眯起眼,咽了一下口水,“我馋的慌。”

    “有有有,各色小吃,应有尽有。”****成功,他忍不住以扇击掌,“你爹已经答应我带你出去了,快走吧。”

    京城头号饭馆忘尘阁,坐落于护城河边。

    这晚恰逢一年一度的灯节,百姓们纷纷往水中放灯,寄托美好心愿。从忘尘阁顶楼望去,河水如玉带上缀满颗颗明珠,甚是动人。

    清乔独自倚在栏杆上,看的双眼迷蒙。

    她想起以前坐夜班火车,穿过黑麻麻的山岭,听着呼呼的风声,最终望见远处繁星点点,渐渐绵延一片——那便是城市,而她的家就在里面。那无数灯火中,必定有一盏是为她而点。

    可如今,她走错方向,找不到回家的路了,

    “清乔,怎么不过来吃东西?”段玉在里间喝茶。“我在听她们唱歌呢!”她笑嘻嘻指向河里的画舫,那上面站着几个白衣歌女,“她们都好漂亮,声音也好听。”

    段玉微微一笑:“她们也算这灯会的奇境之一,每年都有许多王公子弟来此一掷千金,只为求得佳人一曲。”

    清乔“咦”了一声。

    “怎么,你羡慕?”段玉打趣她,“是羡慕人家美,还是羡慕人家身价高?”

    “都不是。“清乔摇摇头,“奈何如花美眷,终不过似水流年,难道就一辈子这样唱下去?如果是我,一定想法子趁早离去。”

    然后她转过身子遥望河面,不知在想些什么。

    段玉无声凝视她,眉头一寸寸收拢。

    这夜的风很大,将少女两只袖子吹的鼓鼓的,仿佛一只展翅欲飞的蝴蝶。

    他忽然有种冲动,想挥剑斩去那翅膀,让蝴蝶停留于此,今生再也不能离去。

    他静静坐在角落里,脸色如灯火般,明了又暗,暗了又明。